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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晾晒 | 澜沧县:深化清廉云南建设 让“清廉之花”在澜沧常开长盛

来源:普洱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5-01-06 阅读:

澜沧县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推进清廉澜沧建设,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让“清廉之花”在澜沧常开长盛。

压实责任链条,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让清廉云南建设在澜沧“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澜沧县委坚决扛实清廉云南建设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清廉云南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县情研究制定《澜沧县贯彻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清单》,由4名县委常委领衔牵头“十大行动”,将任务分解到5个总牵头单位、42家重点任务牵头单位、20个乡(镇),做到工作重点突出,细化明确具体任务“由谁抓”“怎么抓”,构建县委牵头主抓、纪委监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澜沧建设责任共同体。二是强化监督推动。澜沧县纪委监委将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在常态化牵头推进5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层层传导责任。建立工作成果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动态跟进,对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和各项任务实行季度晾晒和月动态更新,确保各环节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组建监督检查组,对“十大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2024年以来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200余个。三是树牢协同作战思想。全县各有关部门树牢“一盘棋”观念,把清廉澜沧建设同完成自身各项任务紧密结合,制定“十大行动”重点任务分解清单,细化152项重点任务、402项落实措施,严格按照行动“时、度、效”抓细抓实“十大行动”各项工作,通过县委系统抓、牵头部门系统推,逐步形成清廉澜沧建设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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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力监督护航从“一片叶”到“一条链”。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各项行动见行见效,让清廉云南建设在澜沧“遍地开花”

一是聚焦“国之大者”,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做好东主革命遗址、老达保等12个点位提质打造工作。把全县经济工作、系列三年行动等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将政治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2024年以来,围绕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保等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0余个。二是盯住“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将“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纳入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在清廉澜沧建设“引领行动”中谋划推进。2024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与20个乡(镇)党委书记开展座谈会1次、勤政廉政谈话1次、与下级“一把手”开展调研谈话24批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批520人次,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2次。对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一把手”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压实“关键少数”责任。三是驰而不息纠“四风”,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聚焦“四风”问题多发领域,督促各职能部门紧盯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突出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2024年,制发严明纪律要求文件3份,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52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10人。四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一体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与“惠民行动”。既聚焦整治重点,又结合“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在开展中央和省市重点整治项目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信息举报、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选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截留挪用及违规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及医药领域摊派、吃“回扣”3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超常规举措强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跟进,集中集成集束推进案件查办。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225个,督促整改192个,处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79件,立案审查调查1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5人,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351人,挽回经济损失1034.4万元,通报曝光33批次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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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

注重固本培元,筑牢清廉之基,让清廉云南建设在澜沧“硕果累累”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深化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坚持“四重”用人导向和“四用四不用”选任要求。持续培养选拔“轻、少、专、女、非”五类干部,实施年轻干部提质工程。关心关爱干部,从县直部门提拔和进一步使用25名干部到乡(镇)任职,调整回县城任职28名,(镇)间交流任职21名。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2024年为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公开澄清正名。二是夯实工作责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部分,全力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抓实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提供制度支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政企沟通协商,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县处级领导干部挂联督导“三重”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三是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以雷霆手段精准打击惩治腐败。2024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453件,处置405件,立案238件,结案2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4人,采取留置措施10人;问责12人、1个单位。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推动“清源行动”提质增效。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等强化监督检查,制发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专班机制,确保资金运行权责清、源头清、监管清、使用清,筑牢财政资金监管“保险箱”。五是注重提升效率,保障重大项目高效推进。做实做细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聚焦全县重大项目审批全流程监管,精心统筹、精细服务、精准监督,深入项目建设一线问需、问难、问策,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项目审批环境,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有序高效推进。六是厚植廉洁文化基础,多形式多载体宣讲廉洁文化。制发《2024年清廉澜沧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分解任务。整合各类媒体资源,推送清廉云南建设相关信息稿件。挖掘民族文化中的“廉洁因子”,拍摄制作廉政歌曲《搓达爹》(正直的人)、清廉家风微视频《外公的故事集》。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以党纪教育为契机,组织全县5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扎实开展“一行动一品牌、一行业一特点”廉洁文化品牌创建,打造廉政书屋、清廉家风广场和清风家苑,营造和弘扬全社会崇廉尚洁的新风尚。(澜沧县纪委监委)

本文来源:普洱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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