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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2026年澜沧县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曝光(第一期)
来源:澜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6-07-06 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09〕96号)等要求,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县人民政府对非煤矿山、消防领域存在的12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督办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审查,并按程序报县安委会摘牌销号。 澜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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