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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救助】澜沧暖心一幕!鹦鹉落肩头,市民及时报警 及时救助保护野生动物
来源:澜沧县融媒体中心 勐朗镇 刘传智宸 刘传嘉奕 时间:2026-08-19 阅读: |
8月18日,澜沧县两兄弟在户外游玩时,一只色彩鲜亮的小鸟突然落在他们肩头。兄弟二人观察后判断该鸟类疑似保护动物,没有擅自收留,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
接到警情后,澜沧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接收这只鹦鹉,并移交澜沧县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辨认、安置。经林草部门鉴定,这只小鸟为绿颊锥尾鹦鹉(俗称小太阳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参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
绿颊锥尾鹦鹉知识普及 绿颊锥尾鹦鹉原产于南美洲的巴西、玻利维亚等地,是中型锥尾鹦鹉,体长约26厘米,尾羽修长,脸颊、腹部色彩丰富多变,市面上常见黄边、肉桂、凤梨等人工培育色变种。 它们生性活泼亲人、叫声相对柔和,曾是热门宠物鹦鹉。野外环境中,绿颊锥尾鹦鹉多集群活动,以种子、果实、嫩芽为食,筑巢于树洞繁衍后代。 该物种全球野生种群数量持续下降,因此被列入CITES附录Ⅱ实施跨境贸易管控;无论是野生个体还是人工繁育后代,在我国均按照同等保护标准管理。很多人误以为鹦鹉脚上的养殖编号脚环就是合法饲养证明,实际上这类自制脚环并不具备法定效力,不能作为饲养许可依据。同时鹦鹉应激反应较强,普通人随意抓握、投喂,极易导致鹦鹉拒食、受伤甚至死亡。 相关法条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未经许可私自收购、饲养、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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