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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澜沧信息网 时间:2023-10-09 阅读: |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10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魏华东主持召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粟绍刚见面沟通会并通报了巡察工作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张燕传达了县委书记刘继宏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魏华东作了动员讲话,张燕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粟绍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县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下属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近三年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巡察组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能责任情况的政治体检,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坚决贯彻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一把手”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还将对标对表中央新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新要求,重点关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党组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带团建、民族团结和铸牢中华人民共同体意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安全、保密安全、公车管理、统计造假、优化营商环境、执行政府采购及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巡察组要求,做好巡察工作是县委第四巡察组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是党组必须履行的义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关于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联络组,积极协助做好与巡察相关的日常联络工作,安排专人配合巡察组做好信访工作和驻地维稳工作。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切实增强“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意识,勇于承担整改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粟绍刚同志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表示,将把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贯彻在县委巡察工作中,把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圆满完成巡察任务,以更好的状态去完成好今年的工作目标,有效地推进城市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 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90天左右。巡察期间(2023年10月7日—2024年1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869057004(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每天08:00—17:30);专门邮政信箱:澜沧邮政01号信箱;电子邮箱:lcxwdsixcz@126.com;意见箱: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月9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本文来源:澜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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