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拉祜资讯 通知公告 视频新闻 党建之窗 文化旅游 综合栏目 专题栏目 热点转载
 
首页 >> 拉祜资讯
 
澜沧:让“预制菜”变成“放心菜”

来源:澜沧县融媒体中心、澜沧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06-16 阅读:

2025年2月,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线上、线下使用预制菜作为食品原料销售给消费者餐食,但未向消费者明示告知。同时,部分餐饮店存在环境卫生不达标、预制菜食品贮存温度超标、运输不规范以及部分售卖的预制菜存在添加防腐剂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

图片

图片

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通过实地走访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店、婚宴酒店、与行政机关座谈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近日,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集将美团、饿了么等网络交易平台负责人,经充分沟通交流,达成一致共识。

图片

图片

针对预制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以及使用预制菜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问题,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从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食品明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预制菜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规范预制菜运输和贮存;鼓励商家透明经营,推动网络餐饮店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采纳检察建议并做表态发言,表示将结合日常监管和网络监管,与美团、饿了么等网络交易平台做好预制菜“明示告知”推广工作。

图片

下一步,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专项部署,加大食药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让众多消费者买的放心、吃得安心,切实维护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检 察 官 普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贮存、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7.1.2 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措施,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a)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预制菜原辅料、加工工艺、产品范围、贮藏运输、食用方式等要求从事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05-2020)需冷冻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不应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应为0℃-10℃”。


本文来源:澜沧县融媒体中心、澜沧县人民检察院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中国工程院定点帮扶澜沧农业领域咨询项目启动会在澜沧县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