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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澜沧信息网 时间:2026-06-26 阅读:

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6月26日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周强同志代表十三届县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三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提出了今后五年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大会指出,2021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守护景迈山世界文化遗产、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等重大任务,县委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立足澜沧边疆民族地区、欠发达县域、多民族聚居实际,以健全监督体系为支撑,以正风肃纪反腐为主责主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清廉澜沧建设,圆满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指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十四五”发展部署,在服务大局中探索、在守正创新中突破、在深耕基层中见效,积累了契合边疆民族地区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宝贵经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边疆民族地区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厚植边疆民族地区执政根基;必须坚持严的基调,护航澜沧高质量发展与民族团结;必须坚持自我革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强调,“十五五”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重要回信精神,严格对标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大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提升全域监督治理综合效能,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十五五”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实政治监督提质增效,在践行“两个维护”上展现新担当;保持反腐高压强劲态势,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实现新突破;持之以恒从严正风肃纪,在涵养优良作风上树立新风气;坚守为民执纪初心使命,在守护群众利益上彰显新作为;纵深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在健全全域监督体系上凝聚新合力;从严抓实自身队伍建设,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上树立新形象。

大会号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澜沧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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