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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时间:2026-08-26 阅读: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026年8月26日18时30分对澜沧县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澜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8月26日19时00分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强化一线指挥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扛牢防汛救灾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凡有强降雨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在夜间(当日20时至次日8时)轮流入驻指挥部值班值守”的刚性要求,落实好市“两办”《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筑牢安全度汛防线的通知》文件精神。包保责任人要立即下沉一线,督促指导挂钩区域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群众转移避险等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1262”机制及相关机制,做好预警叫应

要严格按照《“1262”预警叫应+应急联动机制》,做好预警叫应、“四个前置”和转移避险等工作。要落实好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上下游“同步预警、同步调度”,采用击鼓传花的方式,递进开展叫应和转移避险。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警惕多重不利因素复合、叠加导致的高致灾风险。

三、紧盯重点部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各乡(镇)要高度警惕震情雨情叠加影响、深刻汲取国内灾害教训。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巡查排查,重点排查病险水库、尾矿库、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生产窝棚、校园周边及水毁路段、涉水道路,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管控。要充分认识暑期复杂形势,针对景区景点防御特点,对人员流动性大景区景点、景区交通干线、涉水旅游项目、野外露营地、景区内临水临崖风险点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控措施。

四、果断组织转移避险,确保群众安全

坚持“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原则,包保责任人要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提前转移,妥善安置并做好生活保障。各乡(镇)要对照危险区清单和转移路线图,果断启动避险方案,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的督促指导,强化强降雨过程期间村、组防汛小组夜间值班值守安排,确保预警叫应信息传达至最后一公里、及时开展巡查、群众转移避险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做好转移避险成功案例上报,不断总结复盘,提升防汛减灾救灾能力。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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