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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升级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澜沧信息网 时间:2026-08-29 阅读: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普洱市气象局2026年8月29日17时40分发布升级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为三级的命令。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026年8月29日18时对澜沧县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根据《澜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年8月29日20时00分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升级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扛牢压实党委政府防汛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凡有降雨预警的地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夜间要轮流到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值守”的刚性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筑牢安全度汛防线的通知》文件精神。要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警惕降雨间隔短,影响区域叠加导致的高致灾风险。包保责任人及时下沉一线,统筹做好辖区内群众转移避险等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1262”“预警叫应+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做好预警叫应、“四个前置”和转移避险等工作。要落实好《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上下游“同步预警、同步调度”,采用击鼓传花的方式,递进开展叫应和转移避险。要高度重视汛期与暑假重叠风险,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管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要高度重视震情叠加雨情因素影响,加强对地震影响范围内的风险隐患排查管控。要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排查巡查,重点排查病险水库、尾矿库、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生产窝棚、景区景点、校园周边,特别要做好水毁路段、涉水道路、过水路面的安全管控,落实专人值守和道路管控措施。要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做好城市内涝防范应对工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的督促指导,确保基层防汛责任人24小时在岗在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做好转移避险成功案例上报,不断总结复盘,提升防汛减灾救灾能力。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梳理汇总组织提前转移避险、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干部下沉、主要领导、防汛前置工作组一线开展工作等防范应对工作情况,做好转移避险群众管理工作、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县级、乡镇救援力量备勤待命,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前往除险救援。各行业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待命配合救援力量前往灾区救援。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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