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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物品处置公告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时间:2026-09-08 阅读: |
2025年7月27日,澜沧县公安局从牌号为云F88896的重型货车上查获涉嫌非法运输的“腻子粉”共360袋,共计9000千克,经调查,无法查清货主;经普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批物品为硼氢化钾,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系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限制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 澜沧县公安局现已依法对上述查获物品进行扣押处理,请上述物品的权利人或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6年9月4日至2027年3月3日)到澜沧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澜沧县公安局将依此规定将上述扣押物品视为无主涉案物品依法进行处置。 此公告 联系人:郭警官、夏警官 联系电话:0879-7225484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O二六年九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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