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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殡仪馆关于处理逾期未认领骨灰的公告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殡仪馆 时间:2025-07-26 阅读: |
尊敬的逝者亲属: 为加强骨灰管理,优化殡仪服务资源,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以及本馆《骨灰寄存管理规定》,现对长期寄存于我馆且已逾期超过1年以上未办理续存手续、未缴纳寄存费用、且长期无法联系到亲属的骨灰,进行集中清理处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清理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在本馆骨灰寄存处寄存、时间已超过规定寄存期限,未办理续存手续、未缴纳寄存费用,经我馆多方努力仍无法联系到亲属或责任人的166个骨灰。 2.认领期限:请相关逝者亲属务必于2025年10月25日前,携带寄存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费用(如有欠费)前来我馆办理骨灰认领、续存或迁出手续。 3.办理地点:澜沧县殡仪馆。 4.咨询电话:澜沧县殡仪馆:0879-7221438(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5.后续处理:对于在上述认领期限届满后,仍未前来办理认领手续的骨灰,本馆将视为无主骨灰。根据相关规定,本馆将统一进行生态节地安葬(如集中深埋不留坟头等)处理。处理过程将庄重、肃穆,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6.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特别是曾在我馆寄存骨灰的亲属,请及时核查骨灰寄存情况。 请妥善保管骨灰寄存证,它是认领骨灰的重要凭证。 如遇寄存证遗失等情况,请携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始交费凭证、逝者火化证明复印件等)尽早前来办理挂失补办及认领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如亲属长期在国外、行动不便等),请主动致电我馆说明情况并协商处理办法。 对于由此可能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集中处理长期无主骨灰是殡仪馆规范管理、保障服务可持续的必要措施,恳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殡仪馆 2025年7月24日 附件:澜沧县殡仪馆2009年12月31日以前寄存的166个骨灰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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