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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普法小课堂:检察官带您读懂《道路交通安全法》
来源:太白检察 时间:2025-04-09 阅读: |
检察官带您读懂 《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安全普法小课堂 欢迎来到今天的普法小课堂。今天我们将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视角,为大家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帮助大家了解如何安全守法出行,以及检察院在维护交通安全中的职能作用。 交通安全关乎你我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道交法》是我国规范道路交通行为、保障公共安全的基本法律。作为检察官,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许多交通事故本可避免,但因对法律无知或心存侥幸,最终酿成惨剧。 典型案例: 案例1:2023年,某司机因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200mg/100ml)被查获,被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最终获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2:某货车司机严重超载运输,导致刹车失灵侧翻,致2人死亡,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获刑4年。 检察官提醒: 酒后禁驾:醉酒后驾驶属于犯罪(刑法第133条之一),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都将面临刑事处罚。饮酒驾驶违反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仍将受到处罚。 拒绝超速超载:超速行驶、货车超载会严重增加事故风险,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刑法第133条)。 安全带保命:驾驶人和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不仅违法(罚款50-200元),更可能在事故中付出生命代价。 检察官在交通安全中的角色 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检察院不仅是打击犯罪的“公诉人”,更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交通安全领域,我们的职能包括: 1.严惩危险驾驶犯罪:对醉驾、飙车、严重超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提起公诉,从重打击。 2. 监督执法行为:对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行政处罚、事故认定合法公正。 3. 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多发交通事故路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交通设施、加强监管。 4. 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案例警示、法律解读等方式,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守法出行,从我做起 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对驾驶人: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 遵守限速规定,避免分心驾驶(如玩手机、聊天); 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及时消除隐患。 对行人、乘客: 过马路走斑马线,遵守红绿灯; 乘坐车辆时系好安全带,不向车外抛物; 拒绝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 法律链接 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醉驾处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醉驾营运车辆处10年内不得重考。 2. 《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最高可判7年,危险驾驶罪最高判拘役6个月。 3. 《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课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交通犯罪,同时呼吁大家:守法出行,平安归家。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撰稿:姚春燕 |
本文来源:太白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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