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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山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2-10-17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5月26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大山乡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大山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2022年8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大山乡党委及八个村巡察情况进行反馈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并召开乡村干部职工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定了《中共大山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大山乡党委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大发〔2022〕103号),梳理出问题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究,细化了整改措施。各中心(所)、村都能按照职责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乡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大山乡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乡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抓而不实。如:大山乡党委2019年、2020年各召开党委会17次,均无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相关记录;2021年共召开党委会18次,仅组织学习6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2022年度,截至11月30日前共召开党委会议17次,均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30次,收集完善相关记录;二是落实常态化抓教育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学习制度,2022年度,截至11月30日前共召开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7期,主题党日活动11次,都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并完善学习台账,认真做好学习内容材料记录;三是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的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的相关会议记录,学习材料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学习教育没有走深走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四本书’‘四史’浮于表面、浅尝辄止,大部分参学对象无学习笔记;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查找问题不深刻,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不够,有的党员查找问题和剖析原因流于形式走过场;组织生活会游成林、石兆昌、曾凡艳、李学金、罗静个人发言提纲内容高度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常抓不懈,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强化责任,严格落实每周五作为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加大学习笔记督促检查,对无党史学习记录的党员干部,督促重新学习,并完善学习记录;二是抓实全乡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查找和剖析党员自身问题原因,认真开展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议制度,对个人发言提纲内容认真审核,对不按照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内容的进行重新梳理,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实际不走过场,开出实效;三是已督促游成林、石兆昌、曾凡艳、李学金、罗静重新撰写个人发言提纲。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分析研判不到位。大山乡党委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如:2019年至2020年无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相关材料;2019年至2021年无向上级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无传达学习县委宣传思想工作有关会议记录;2019年至2020年无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相关材料和组织学习材料,未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共10人,只有1人在述职述廉报告中提到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乡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大山乡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安全)计划》、《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任务;二是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严格进行审核,完善相关记录;三是抓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的落实,2022年度,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议4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4次,专题廉政党课10次,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2次,及时向上级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1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宣传栏更新不及时,依然留存脱贫攻坚相关宣传标语;乡图书室内卫生较差、东西乱堆乱放、电线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应急广播排查维护不及时,机房无人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对全乡范围内的宣传栏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新宣传栏69块,清除与当前不相符的宣传标语21条;二是对乡图书室脏乱差进行全面清理,完善管理制度,对存在的卫生、杂物乱堆放、线路老化等问题及时整理完成,已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完善全乡应急广播综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机房进出人员登记和日常设备检查维护。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余毒肃清不彻底。如:乡图书室、党建办、半坡村、榨房村、平田村等仍存有白恩培、秦光荣、沈培平相关文章和图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思想认识,肃清腐败不正之风余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乡图书室、党建办和各村农家书屋进行清理余毒书籍和画报,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清除。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方案制定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未按照《澜沧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任务工作方案》制定落实任务清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修改完善《大山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任务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按照《澜沧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任务清单》,做到工作方案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二是落实任务清单,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清单,强化任务责任压紧压实,形成党委书记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总支、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直接抓,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抓实工作成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乡党委对‘新征程上的普洱之问’思想认识不足,工作思路不够清晰,有部署要求未付诸于行动落实,查找问题不深入,未结合本乡实际讨论研究和细化普洱现场办公会提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及发展要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刻认识“新征程上的普洱之问”思想大讨论的重要意义,理清开展工作思路,付诸行动抓工作落实;二是进行专题研究讨论1次,立足当前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根源,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5条,把普洱现场办公会提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及发展要求进行细化,不断把“新征程上的普洱之问”思想大讨论工作做深做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人居环境卫生有死角,垃圾清运不及时,部分村民小组排污不畅,人畜粪便裸露。如:乡政府周边、南德坝村帮过一组、南德坝三组、老海寨、南美村下南美一二组、乡长寨等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大山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人职责,督促落实村组“三个一”行动开展,对乡政府周边、村民小组等环境卫生较为突出的地方,加大整治力度等并实行分片包保制度;二强化环境卫生重点整治范围,对裸露垃圾、排污不畅、人畜粪便裸露、公厕管理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已整治完成的,建立持续巩固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加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扎扎实实开展好常态化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5.关于“专题会议不专、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掺杂其他工作内容过多。如: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大山乡“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专题行动部署会议、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大山乡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掺杂安排其他工作较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各类专题会议进行整改规范,坚决避免出现专题会议不专,掺杂其他工作内容过多;二是严格专题工作会议日程及内容,重点工作 、重要事项进行专项部署安排,完善会议痕迹资料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会议议而不决,记录不完整。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政府班子会会议记录中只有议题,没有会议讨论表态内容和相关讨论事项的决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乡政府议事规则,严格会议程序、流程、内容等重要事项,确保会议讨论要有讨论表态内容和相关事项的决议,避免会议议而不决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对记录会议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归档。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6.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常态化防范措施执行不严。如:大山乡超越超市、懂生活超市、望江酒店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等措施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对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检查,坚持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乡卫生院、学校等重点场所均安排人员值班值守,严格查验所有进入人员“云南健康码”、“健康普洱通”和“通讯行程卡”,督促来访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亮码,并进行信息登记;三是及时召集街道各商户进行了常态化防控培训,定期对存在风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大对进出人员及辖区群众进行宣传引导。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网格化管理人员更新不及时。如:大山乡三级网格员王娟、四级网格员曾凡艳、杨安全等已调离大山乡,但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及时进行调整充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大山村三级网格员王娟更换为普洱市财政局驻村工作队员杨昆,将街道四级网格员曾凡艳更换为大山乡党政办工作人员李梦芸,将街道四级网格员杨安全更换为大山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付颖绮;二是常态化做好网格员更换,不断调整充实网格员,举一反三,对全乡网格员进行摸底排查,对不能履职和外出人员及时进行更换,更新网格化管理信息,加大网格员业务培训。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7.关于“涉密文件管理不到位、安全保密意识不强、涉密文件长期滞留借阅者手中,存在遗失或泄密风险”的问题。

针对“通过调阅大山乡党政办秘密文件收文登记表发现,澜统发〔2021〕6号、澜办通(2021)40号等10份涉密文件,于2021年11月15日被高冬奎借阅至2022年5月18日,长达6个月未归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乡党政办公室秘密文件的流转、收发登记管理,按照涉密文件的秘密等级、传阅范围等进行严格规范;二是加强涉密材料管理人员的业务提升,秘密文件专人管理,及时跟踪借阅材料的处理情况;三是立即收回高冬奎借阅的10份涉密文件,并要求高冬奎同志加强涉密文件管理知识和有关要求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8.关于“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足,移风易俗管控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祭祀物品盛行。清明节期间,乡政府驻地街道两侧祭祀物品摆售盛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宣传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风陋习相关观念,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祭祀;二是规范市场管理,集中整治流动摊点,引导经营户到规划区范围内摆摊设点,定期在街道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入户宣传,移风易俗方面的工作已取得新成效,沿街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情况已得到有效整治。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殡葬管理不到位。对殡葬管理认识不足,耕地、林地、村组道路两旁留坟头,‘乱埋’‘乱葬’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尤其是殡葬工作,已将殡葬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做好村民自治管理,不断向上级部门争取规划公墓建设;二是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管理力度,引导人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按照“十抵制、十提倡”要求,自觉抵制丧葬陋习,移风易俗树新风。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大山乡财政所2020年行政零余额户10月30日凭证中有一笔支付给澜沧大山边缘施工队工程款20万元,所附票据2张均属同一发票,实际有效票据只有1张金额10万元,存在利用同一张发票重复报销项目资金10万元,逃税990.10元的情况,合计10.099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通知施工方补齐发票,及时上缴税款、逐项检查往年账目等整改措施,目前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由财政所出纳初步审核,再由财政所所长审核,建立“一所双审核”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避免出现单据重复发票报销情况的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审批单填写错误,报销名目不符。如:2018年一般专户1月25日和2019年事业零余额户8月20日记账凭证中,审批表事由与报销清单列支名目不符:2020年行政零余额户8月5日记账中,审批单上申请的报账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相符、上下金额不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完善了原始凭证单据,重新更正审批单据填写错误内容;二是认真核实报销材料清单、名目,所涉部门、个人严审报销清单审核把关,认真核实不相符材料,及时纠正错误,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报销单据不全,报账依据不足。如:2018年一般专户2月13日、6月7日、10月19日、10月31日和2019年行政零余额户12月5日记账凭证中核销的办公费、燃油费、差旅费等,均无报账所需票据、明细清单及差旅费报销单,共涉及资金8.107万元,以上资金属移民安置工作经费,原始支出依据上报县移民安置办,但大山乡存留的审批单未附原始支出依据复印件:2018年零余额户3月10日、9月4日、9月20日、12月4日、12月13日和一般专户1月23日记账中缺少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活动方案、体检人员名单及审批意见,共涉及资金59.939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移民安置工作经费办报账材料进行整理,补齐完善报账所需票据、明细清单及差旅费报销单,及时附原始支出依据复印件留档; 对于所缺材料进行整理完善,补齐相应的会议记录、活动方案、体检人员名单及审批意见进行存档备查;举一反三,加强报销材料审核把关,常态化开展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避免出现单据审核错误、报账材料不齐、不规范等情况的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报账材料混乱。如:2019年行政零余额户3月27日和2020年1月30日记账中,报账附件材料用燃油票充当交通费(车机船费),用刷卡小票报账,使用同一票据重复计算报账金额;2019年事业零余额户12月30日记账中,把两个村的项目资金报账材料装错,把芒海村的附件装在团山村,把团山村的附件装在芒海村,归档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乡财政所财务管理,及时改正报账材料混乱的问题,严格审核并规范报账痕迹材料归档整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梳理报账材料内容,建立报账材料目录,对于使用同一票据(小票)重复计算报账金额,通知当事人已提供小票,现已完善归档;举一反三,加强报销材料审核把关,常态化开展财务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严格审核管理,加强报账材料规范归档。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公函接待制度不严”的问题。

针对“2018年零余额户3月5日、3月11日、5月7日记账凭证中,有多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无接待函、接待对象不明、人数不清、无明细清单、审批意见签字不全等,累计报销接待费1.64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要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对标对表,立行立改,与接待单位主动联系,补齐接待函,落实所接待对象、人数及接待事由。”;二是与涉及商家及时对接,落实清楚所产生接待餐的菜品明细清单,按照当时职责分工,完善补齐审批单审批意见;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财政所按季度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乡纪委与乡人大进行监督。通过重新更正审批单、核实报账材料、补齐相关痕迹资料、整理归档原始档案、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等措施,目前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后期将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避免出现单据审核错误、报账材料不规范等情况的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死亡保’清收清缴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针对“一是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排查不到位,‘死亡保’问题依旧突出。经统计,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共领取‘死亡保’47人2.713万元。二是清收工作不严不实,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垫支‘死亡保’。8个行政村均存在‘死亡保’清收清缴工作不扎实,长期占用7个行政村集体资金垫支‘死亡保’,全乡共涉及99人34.761万元。截止至2021年12月底,已收回垫支资金10.763万元,未收回23.997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大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低保资金死亡冒领追缴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针对巡察发现问题中涉及的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情况,召开专项治理专题会议,由乡民政牵头进行认真核实,认真梳理花名册后下发各村,责令要求按时归还死亡冒领低保金。二是针对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排查不到位反馈问题和清收工作不严不实,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垫支“死亡保”的问题,根据乡民政现有农村低保“死亡冒领”花名册,村集体资金垫支“死亡保”资金共126人28.8771万元,已收回“死亡保”资金50人6.0647万元(其中还清43人5.0484万元,部分还清7人1.0163元),未能收回76人22.8124万元(其中死绝户8人,其他未还68人)。持续进行追缴,并对全乡所有涉及低保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堵截再次出现死亡人员未注销仍然存在领取低保金情况。

整改进度:未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5.关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重复享受补助问题突出”的问题。

针对“一是对项目申报工作重视不够,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核把关不严,8个行政村不同程度存在重复享受情况。如:大山村以帮角二组罗三云、罗小华为同一户,但于2016年、2017年分别以罗三云、罗小华户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重复享受补助资金4万元。二是重复享受项目后,钻空子分户。如:平田村营盘组黄云美、周海飞为同一户,但分别于2016年、2017年以黄美云、周海飞名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重复享受补助资金4万元,黄美云、周海飞在享受农危改项目后于2021年分户。巡察期间,共走访核实10户,涉及资金40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项目审核申报工作,严格把关项目实施对象,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抓实整改;二是做好整改工作,共10户,涉及应退回资金4户13万元,现已原渠道退回资金,已完成整改。因脱贫攻坚期间不允许分户,为了助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给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现有安全稳固住房达到分户要求的4户,已分户4户,完成整改。本人无银行卡他人代打情况1户,经核实未存在重复享受情况,完成整改。实际不共同生活,建盖房屋2间,但房屋未有分界线,完成整改。三是举一反三,持续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6.关于“落实高龄津贴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一是高龄老人摸排工作不扎实,落实老年人高龄待遇不到位。发放中断情况突出,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全乡共涉及31人5.19万元。如:南德坝老艾下二组罗金石、团山村荒田组代六妹、团山村老把山组周秀保2019年12月均为90岁以上老人,但2019年12月、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期间高龄津贴发放出现中断现象;半坡村小新寨鲍三业2019年101岁,但2021年8月高龄津贴仅发放80元。二是对高龄补贴摸排工作不实不细,死亡人员领取高龄补贴情况依然存在。如:芒海村南控二组杨七妮于2019年9月死亡,未进行死亡销户,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间一直在领取高龄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建立乡落实高龄津贴政策工作机制,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加强高龄老人摸排工作有效推进,重点关注符合享受未享受,享受过程中断及死亡冒领等问题;建立常态化动态管理,抓问题整改。对发放中断情况突出,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全乡共涉及31人5.19万元进行整改,经核实,其中:23人不存在发放中断;8人现已申请落实发放。死亡人员领取高龄补贴杨七妹共计1360元,现已经收回待和上级对接缴回。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7.关于“产业项目监管不到位,利益联结机制作用发挥不好,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1)针对“2018年至2020年由海芹养殖场代养的能繁母牛,项目实施至今未严格履行代养协议返还农户本金400/年和协议分红480/年,全乡共涉及4个村72头能繁母牛,其中大山村53头、团山村4头、南美村5头、南德坝10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大山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项目整改方案,成立以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整改领导小组,分组分村对2018年—2020年产业扶持对象产业扶持落实情况再核实,确保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协议,与代养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澜沧海芹养殖场负责人沟通协调,将企业代养的72头能繁母牛发放到农户手里,已发放代养能繁母牛27头。

整改进度:未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2)针对“2018年至2021年林下三七种植项目涉及平田村委会和农户268户,项目实施至今未严格履行合同协议返还平田村委员会及农户本金和协议分红。未兑现农户本金和分红共计217.616万元,其中:未返还第一年本金10.72万元、第二年本金和分红资金25.728万元、第三年本金和分红资金181.168万元。未兑现平田村委会分红和本金共计11.6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大山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项目整改方案,成立以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组织项目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决定通过司法途径终止合约,现已准备好诉讼协议,通过与法院对接,法院回复待社会风险评估后,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待项目资金追回后计划发展能繁母牛养殖;三是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探索产业发展路径,采取可行性发展措施,报请上级部门变更实施方案,确保群众利益得到保障。已于2022年12月9日将相关诉讼材料交到澜沧县人民法院上允法庭,并于2023年1月17日在网上立案待审核。

整改进度:未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引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1)针对“未制定抓党建责任清单。乡党委2019年至2021年未制定领导班子抓党建责任清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乡党委2019年至2021年领导班子抓党建责任清单,紧盯年度党建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清单,强化基层党建责任压紧压实;二是2022年度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大山乡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度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5个方案2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全面压实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管理格局。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乡、村两级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不严肃,支部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如:大山乡机关党支部书记自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空缺近半年,‘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申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未开展党员积分申报工作、2022年无年度工作计划。机关党支部及8个村党总支部规范化工作不到位,均存在台账不完善,未按规定动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会议记录不全、会议签到为同人签,用一张图片充当多次会议依据等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年组织培训支部规范化建设3期,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好各项党内政治活动,严格落实规定内容;二是完善开展痕迹资料管理,补齐档案材料,加强资料台账整理,及时完善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图片等支部活动台账,做到开展一次活动,完善一次台账;三是建立常态化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机制,加强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常态化到各支部开展指导、监督检查支部规范化及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痕迹资料整理归档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组织力、引领力不强。如:大山乡2021年度基层党建考核成绩排名靠后;芒海村、南德坝村等8个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建业务知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以推行村级“大岗位制”为抓手,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按照村“两委”实行大岗位制要求,积极考察后备干部64人,经考察拟继续任职52人、离任23人、新进入“两委”班子12人;二是加强对乡村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努力提升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全年,组织支部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4期160人;深入党支部开展指导2次,上党课16次;三是严格党内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制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示范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部分留存资料缺失。如:大山乡机关党支部无2021年7至12月党费收缴花名册;大山乡大山村党总支、半坡村党总支无2021年7至12月党费收缴花名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对存在资料缺失已进行补齐完善。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坚持每月造册收缴党费,完善好党费收缴上报相关材料归档工作;二是做好党费收缴监督,将党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事项,不定期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及时完善花名册存档。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大山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辖区党员、乡村干部管理不严,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如:2018年至2021年期间共查处乡村干部违纪案件10起10人、农村党员违法案件4起4人。乡党委未将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纳入警示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党委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主责主抓,思想认识上再深化,作风建设上再加强,工作力度上再加压,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压实到位;二是加强党员、乡村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乡村干部大会、周五干部职工学习例会等形式通报相关问责,通过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提醒和警示;三是严格落实提醒谈话制度,2022年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中心(站所)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次;三是采取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组织廉洁自律专题学习会2期,观看《清风云南》系列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大“以案促改”的警示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流于形式,谈话内容高度雷同、针对性不强。如:2021年下半年乡人大主席黄进学和办公室主任赵若彤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内容一致;芒海村党总支书记李文华和副主任普主友2019年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内容一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对班子成员、中心(站所)负责人、村党总书记和涉及岗位调整人员等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问题及时更正;引以为戒加强谈话内容针对性,做到针对不同谈话对象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对存在苗头性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做到谈话有针对性,避免不同谈话对象的提醒谈话内容一致。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执行作风纪律有差距。2019年1月至4月期间违反会风会纪被通报15人次、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违反会风会纪被通报55人次。会风会纪约谈内容高度雷同、针对性不强,被约谈对象无表态意见,约谈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作风纪律,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加强对请销假、会议等制度的监督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大山乡机关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会风会纪、上下班、请销假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把作风纪律建设走深走实;三是建立通报问责机制,加大通报批评力度,对发现的纪律作风等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约谈注重有针对性、实效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发现大山乡团山村、平田村等5个村委托澜沧海芹养殖场代养能繁母牛88头,但养殖基地只有38头, 2021年3月大山乡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中指出已补齐未到位的50头能繁母牛。2022年4月26日第五巡察组到海芹养殖场实地查看,目前存栏数为49头,仍未补足代养数量,存在整改不到位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成立以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山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项目整改方案,分组分村对2018年—2020年产业扶持对象产业扶持落实情况再核实,与代养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澜沧海芹养殖场负责人沟通协调,将企业代养的72头能繁母牛发放到农户,目前已发放代养能繁母牛27头。二是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落实整改到位。乡纪委成立针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专项督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三是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逐一核实,对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部门、村进行督办,对经过督办仍有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或敷衍整改的单位、部门、村,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或上报县纪委监委。

整改进度:未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2)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如:2019年7月榨房村下老董二组易地搬迁项目无确定施工方会议纪要,大山乡整改报告中提出已进行整改,已将会议纪要复印存档。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大山乡党委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依然无确定施工方会议纪要,只有拨付项目资金的会议纪要;2021年6月至7月,澜沧县审计局对大山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指出工程项目资金缺口达1659.9万元,已形成政府隐性债务;历年拖欠公用经费310.35万元,公用支出欠账大等问题,虽经乡党委政府积极努力,但问题仍然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至2021年12月31日工程欠款仍未化解,三公经费欠款只化解了37.2万元,欠款仍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做到施工方选择、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交班子会讨论,重大项目决策有规范的会议记录,进一步补齐规范议事决策纪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持续加大历年债务化解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项目管理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加强“三公”经费等行政运行经费支出管理。严格内控制度,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和科学性。通过领导干部加强内控管理,带头过“紧日子”,三公经费支出缩减,正在逐步化解历史欠债。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4. 关于“乡纪委履职能力有差距,日常监督不到位,纪律作风整治不力”的问题。

针对“如:大山乡卫生院多次缺席会议被通报,多次进行谈话提醒,但问题依然存在,整治效果不明显;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上班迟到、上班期间吃早点,开会迟到、随意走动等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纪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持续抓好纪委班子自身建设,杜绝“灯下黑”;二是加强纪委日常监督,严肃纪律作风整治,切实扛起工作职责抓落实。对存在不良作风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严格抓整改,实实在在把不良纪律作风扭转。通过严肃会风会纪和抓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作风开始扭转风气,对于会议迟到缺席早退现象严格执行提醒谈话和通报制度,会风会纪不断向好;通过乡纪委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在岗督查,并执行周一上班签到、周五下午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制度,抓学习抓纪律,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大山乡机关管理制度(试行)》,主动出击将领导干部职工的日常纪律作风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7621002

地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大山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dsxzf2007@126.com

中共大山乡委员会

202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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