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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时间:2026-08-27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9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5年8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澜沧县民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地。局党组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文件成立由党组书记牵头的整改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梳理研判巡察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方案与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举措、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督办重难点整改事项,常态化调度整改进度,现场协调化解整改堵点,层层传导整改压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不打折扣。

(二)聚焦核心问题,从严抓好整改落实。紧扣巡察反馈的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内部管理等重点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针对养老机构监管薄弱、殡葬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群众回访等方式,推动问题逐项清零;对财务内控、采购管理等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违规事项,退回违规资金,完善审批流程。局党组定期对整改成效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以严实作风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转化。以整改完善治理、以制度巩固成效,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新建修订保密管理、公文办理、财务运行、殡仪馆运营管理等9项方案制度,形成“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闭环治理模式。把整改成效融入民政主责主业,补齐行业服务管理短板,举一反三排查同类领域潜在风险隐患。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统筹协调解决整改堵点难点,全面梳理汇总反馈问题、细化整改任务台账,同步归集完善各类整改佐证材料;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汇报个人整改履职情况,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严格落实整改监督责任。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全程参与巡察整改专题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推进会,常态化列席单位“三重一大”议事会议,统筹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开展多轮检查,现场督促整改各类问题,提出规范提升工作建议。联合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室开展老年人高龄津贴、老年人服务补贴应领未领和死亡人员领取补贴3个大数据模型监督,筛查形成预警信息,经核实研判后依规移送问题线索。

3.系统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一是足额追缴违规申领、重复申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并按规定上缴国库。二是盘活部分乡(镇)闲置敬老院资产,统筹整合全域养老服务资源。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特困、低保对象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宣讲,依托乡镇摸排精准匹配服务对象,实现政策主动推送、精准直达。

4.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问题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将每月乡(镇)报送的死亡人员名册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共享的死亡人员名册进行比对,停发已死亡的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对超范围发放的补助资金全部追缴并按规定上缴国库,补发应发未发的高龄津贴;制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对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强化经费制度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报销制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抓实惠民殡葬奖补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全县乡(镇)民政助理及协理员开展惠民殡葬奖补政策专题培训2次,详细解读政策条款、申请条件、审核标准及发放流程,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执行能力。二是优化补贴发放流程,全面梳理并简化惠民殡葬奖补资金申请手续,提高发放效率。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户走访、民政工作综合检查、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精准推送惠民殡葬奖补政策,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四是严格资金审核追缴,对违规、错发、重发补贴资金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完成相关资金追缴并按规定上缴国库,确保资金发放精准规范。

2.全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印发《澜沧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6年计划建设1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公墓已取得可研批复,7个完成国家级提级论证并同步推进可研申报审批;剩余2个正在上报论证材料;另有5个完成实地测绘,正加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序启动各项前期手续办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党组书记结合民政重点行业整治工作与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提醒、廉政谈话,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针对重点岗位开展专项监督谈话。三是召开2024年度、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与违规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履职和纪律作风问题,红脸出汗、排毒治病,会后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四是依托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党纪法规、业务技能学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全体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底线。

2.确保惠民殡葬奖补资金精准发放。一是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殡葬奖补资金进行全面追缴,追缴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上缴国库。二是从2025年起,要求各乡(镇)将惠民殡葬奖补发放名单在本乡(镇)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强化外部监督约束。三是通过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对工作不负责任、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严肃追责,从源头保障资金发放精准性。

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一是按照发放流程、审核制度,认真审核资金发放的材料。按规定及时足额补发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超范围发放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重复发放的丧葬费、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费及时追缴并按规定上缴国库。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按规定注销未参加年检的相关社会组织。三是加强局机关办文工作,制定了《澜沧县民政局办公室公文办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4.加强县殡仪馆日常运营监管。一是规范骨灰寄存收费管理,制定《澜沧县殡仪馆骨灰管理规定》,登报发布超期骨灰认领公告,对已认领骨灰完成超期寄存费补缴;对未认领骨灰启动集中存放程序,修改完善骨灰寄存登记表,明确关键登记要素,制定并实行骨灰寄存协议,规范寄存全流程管理。二是严格按照省级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异地遗体接运流程,完善审批与备案制度,构建“事前审批、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监管机制,确保异地运输遗体合规有序。三是制定并使用遗体冷藏合同及承诺书,完善遗体冷藏服务流程,对历史长期冷藏遗体完成火化处理,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规章办事,规范签订相关文书。四是制定《澜沧县殡仪馆销售物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存货盘点制度,做好出库入库登记;规范采购流程,做好合同签订及审核工作,确保采购、盘点、管理全流程规范。五是购置专用保险柜,完善保险柜使用制度,基本实现在线支付,设置现金日记账,做到现金收入日清月结、及时缴存银行,消除现金管理风险漏洞。六是及时维修损坏的电子礼炮,恢复正常使用,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殡葬服务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5.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严规范资金使用。一是制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支付环节和相关责任人,全面核实项目,及时追回项目资金并按原渠道返回慈善会账户。二是细化支付审批流程,明确将“附件与金额一致性审核”作为审核程序,补齐未及时提交的项目合同,完善支付凭证。三是重点对近3年实施的项目中是否存在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未签订补充合同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在涉及出差费用报销事宜中一律按财务报销制度在公务之家办理报销手续。五是将不符合报销的职工体检费用及时收缴并按规定上缴财政国库。六是严格按照《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七是严格按照经济分类科目使用各项经费,确保不发生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正确的情况。八是补齐报销时缺失的原始单据、附件,对无法补齐报销凭证的费用及时收缴并按规定上缴财政国库。九是清退回额外报销交通补助费并按规定上缴财政国库。十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细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福彩公益金项目实施完成后未及时拨付的款项支付进度。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议事决策。建立《中共澜沧县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问题清单》,将未提交党组会研究大额资金、先支付后提交党组会研究的大额资金和研究不规范的项目纳入清单并形成工作台账重新提交党组会议审议,严格按照《中共澜沧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澜沧县民政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策;严格按照《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执行财务审批流程,督促局机关各股室从严做好支付凭证审核审批工作,严格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确保不再出现大额资金未提交或先支付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和项目研究不规范等问题。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按要求安排部署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规定听取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汇报。二是制定了《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任务。三是结合分管工作及股室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拟定谈话提纲,并按程序开展和记录好廉政谈话内容。累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0人次,日常监督谈话6人次。四是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领域等当前重点整治领域排查出的问题开展监督谈话,确保谈话直指问题,推进问题整改。

3.坚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按规定召开党总支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并将选举情况上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二是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培训等载体,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建设相关理论,持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支部会议、党课制度,专人负责党建台账记录、分类归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聚焦问题清零,深化整改落实成效。持续开展整改“回头看”专项核查,并针对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整改实践,梳理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定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同类风险隐患,推动整改从“个案处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制度刚性约束。

(四)强化成果转化,推动民政事业提质。把巡察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以整改为契机,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民政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反馈。公开期限:2026年8月28日至9月18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9-7225794【工作日8:00—11:30,14:30—17:30】;联系地址:澜沧县水库东路94号县民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cxmzj139@163.com。



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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