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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时间:2026-08-27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9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整改专班,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巡察指出的党建基础薄弱、监管缺位等共性问题,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修订完善涵盖财务、采购、人事等关键领域的47项制度,推动制度落地,开展制度宣贯培训2场次。

(二)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鸿生集团党支部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抓整改。一是亲自部署,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精神与要求,研究部署整改,明确整改方向要求;二是亲自过问,定期了解整改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跟踪督办关键事项;三是亲自协调,主动对接县委巡察办、县国资委争取指导支持,统筹集团内部协同,形成整改合力;四是亲自督办,主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整改问题,带动全员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重点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多数问题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鸿生集团领导班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集中解决巡察整改指出的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截至2026年2月12日,巡察组反馈的3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7项,剩余7项含2项历史遗留问题,正按计划推进,其中历史遗留问题由县国资委指导推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扛牢整改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将资金重新收缴。二是制定《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办法》、《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洁从业谈话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提升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开展制度“回头看”专项行动,并建立制度动态更新机制。四是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与保障机制,建立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多层级监督体系,完善考核与问责机制,强化能力保障。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梳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经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汇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材料汇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二是加强学用结合,要求将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现学习与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三是粮食购销公司库区损坏的摄像头已及时维修或更换,并通过实施绿色仓储提升改造项目,解决仓库存在漏雨、漏气、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等问题。四是粮食购销公司已完成粮食应急加工厂厂房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问题的整改,设备欠款正在筹措资金。

2.强化领导作用,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拓宽工作思路,提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一是通过走访商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商户在缴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切实掌握问题症结所在。二是通过优化缴费流程、拓宽缴费渠道,提升服务效率和商户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商户对收费工作的理解与配合。三是制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并报县发改局备案。四是通过自筹资金,积极化解债务,要求各子公司制定资产资源盘活方案,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五是县城二水厂、上允水厂、县粮食购销公司门面及土地产权问题目前正在筹措资金,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完善相关手续。

3.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一是持续完善集团及各子公司内控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问责,做到有章必循、违规必究,以过硬执行力筑牢风险防线,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派董事和监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投后监管到位。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了《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对因工作失误导致水费损失的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完善《水费减免暂行办法》,明确减免情形、审批权限及流程,杜绝个人说了算和随意减免费用现象。

4.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保障上下功夫,防止敷衍塞责。一是严格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县二水厂建立清水池清洗台账,确保每1至2年清洗一次,做到清洗过程有记录,清洗记录真实有效。二是各水厂采取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处置。

5.提高工作标准、效率意识、法律意识。一是县水资源公司结合市场监督局的整改要求,对已安装的未经检定水表按10%的比例进行抽检,联系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完成检定,对不合格水表已进行更换,并建立水表采购、检定、安装全流程台账。二是“举一反三”看问题,对各厂区证照严格管理,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三是县城镇供水公司对超越权限做出处罚决定进行了纠正,并将罚款退还施工队。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严格考核奖惩,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子公司年终综合考核。三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涵盖全部子公司,做到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四是成立应急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应急演练各项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五是组织全体员工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及集团内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熟知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开展主要负责人对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常态化的廉政谈话提醒,并与下属子公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制定《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分管领域廉政要求融入业务管理中。三是完善制度,制定《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问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关键节点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本系统本领域的典型案例,引导全体员工以案例为镜、严守纪律、坚守底线。五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将新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进行公开,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六是明确企务公开内容,将职工群众关心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物资采购、考勤管理、公司管理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重大决策的事项纳入企务公开范围,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2.规范津补贴发放。一是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重点是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完善《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支付管理办法》,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重点是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完善《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支付管理办法》,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三是明确操作规范,严禁任何形式的个人代收代存水费行为,明确规定水费收取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官方收款二维码等对公渠道进行,禁止收费员以个人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账户收取水费,也不允许将现金收取的水费存入个人账户。四是组织收费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培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将水费收取管理纳入常态化管理。

4.完善薪酬制度,规范考核,加强正向激励。县鸿生集团已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由第三方为其拟定“三项制度”,目前正在推进阶段。

5.规范项目管理,完善施工合同。县水资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与澜沧县一中北校区签订施工合同并完成项目验收。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一是通过支委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公司党建工作,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研究,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内容真实、问题精准、措施具体,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以个人问题代替互评意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三是制定《中共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明确了讨论事项范围和权责边界,杜绝“该议不议”或“随意议”的现象,确保前置研究决策程序规范、严谨。

2.严格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规定。一是拓宽招聘渠道,丰富选聘载体,向应聘人员详细介绍企业发展前景、岗位任职要求及薪酬福利待遇等内容,提升企业人才吸引力。二是完善职工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职工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增强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三是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选拔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严禁参与相关的决策和操作。四是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明确选人用人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对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全面开展亲属关系排查,对于已经存在亲属聚集的部门和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避免关键岗位亲属聚集。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澜沧县国资委监管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澜沧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决策重大事项。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决策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持续优化企业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紧盯整改任务,确保清仓见底。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和推进举措,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县国资委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任务,开展一次“回头看”,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走访等方式,排查反弹隐患,巩固整改成效。

(二)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暴露的制度短板,持续优化现有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制度执行跟踪评估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偏差,推动制度从“纸上”落到“实处”,以制度建设提升企业治理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党建业务融合,提升发展质效。坚持党建引领国企发展,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持续深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推动党员干部在破解发展难题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从严落实管党治党,筑牢廉洁防线。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反馈。公开期限:2026年8月28日至9月18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9-7231803【工作日8:00—11:30,14:30—17:30】;联系地址: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建设路自来水厂办公楼二楼县鸿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电子邮箱:lcxhsjt2025@163.com。


中国共产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鸿生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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