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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6-09-24 阅读: |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食品采购、家庭聚餐、走亲访友等活动日益增多,月饼、大闸蟹等节令食品迎来消费高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随之攀升。为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科学选购食品,严把源头安全关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商超、农贸市场、品牌专卖店及正规电商平台,谨慎购买流动摊贩、私域朋友圈等无资质渠道售卖的“私房手工”“网红”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仔细查验标签。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务必查看包装是否完好,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及地址等关键标识信息,拒绝购买“三无”产品、过期变质或包装破损胀袋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销售场所卫生及储存条件,查看产品外形是否完整,有无霉变、异味等异常情况。 理性选购月饼。选购月饼时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优先选择包装简约、材质环保、性价比高的产品,包装层数超过3层或空隙率过大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理性甄别“无糖”“零添加”“纯天然”等营销噱头,不轻信各类夸大宣传。月饼含糖量和油脂较高,老年人、儿童、肠胃虚弱者及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需适量食用。 注意储存条件。冰皮、流心类月饼需低温冷藏,传统月饼置于阴凉干燥处,发现包装破损、胀袋、霉变等异常情况切勿食用。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购买后要及时按要求贮存,避免因存放不当导致食材变质。 二、安全外出就餐,防范用餐风险 优选就餐单位。外出就餐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公示规范、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门店,拒绝无证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场所。 注意用餐卫生。餐前洗手,检查餐具洁净度;谨慎食用生冷刺身、凉拌卤味等高风险菜品,优先选择彻底加热熟透的菜品。就餐时如发现菜品有异物、变质等问题,立即停止食用,留存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倡导公筷公勺、光盘行动,按需点餐,杜绝餐饮浪费。 谨慎网络订餐。订餐前查看店铺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件,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少点冷荤凉菜,谨慎订购生食刺身、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外卖餐品时,查验食安封签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洒漏、变质、异味,封签破损可直接拒收。收到餐食后尽快食用,常温放置超过2小时的餐食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 三、规范居家饮食,严防交叉污染 严控食材源头。家庭聚餐采购新鲜合规食材,不使用腐败变质、过期、来源不明的食材。坚持按需备餐、杜绝浪费,合理搭配膳食,避免暴饮暴食。 做好加工管控。生熟食材、刀具砧板、餐具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肉类、水产等食材务必烧熟煮透。熟食常温存放不超过2小时,剩余饭菜及时冷藏,隔餐食物和打包食物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不食用变质隔夜餐食。 远离高危食材。坚持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明野生蘑菇、野菜、野果等。木耳、银耳等干货禁止长时间常温泡发,米粉、米线等湿米粉需低温储存并当天食用,以免产生米酵菌酸毒素。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规范集体聚餐。双节期间婚丧喜庆等集体聚餐活动增多,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备案,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或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检查指导。 四、关注特殊食品,坚持理性消费 保健食品选购。选购保健食品应认准“蓝帽子”标识,核对批准文号、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切勿轻信“包治百病”“根治慢病”等虚假宣传。通过正规商超、药店、官方店铺购买,远离上门推销、社区推销等非正规交易渠道,大额消费务必与家人沟通。 理性对待促销。面对各类打折促销、限时优惠等活动保持理性,甄别营销套路,不盲目囤货、不冲动消费。 五、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就餐消费时,请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记录、订单截图等消费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节日期间,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祝全县人民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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