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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 营造共商共建氛围——解锁澜沧县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幸福密码”

来源:云南民族时报、云南日报、澜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澜沧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5-11-21 阅读:

近年来,澜沧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血脉、植入基层,深度嵌入社会治理各领域、全过程。以党建引领把准方向,使党组织成为凝聚各族群众的坚强核心;以法治保障筑牢底线,用公平正义守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社会协同激发活力,让共建共治共享成为各族群众自觉行动;以强边固防凝聚合力,让神圣国土成为各民族繁衍生息的安宁乐土。通过系统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功构建了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良好局面,走出一条条富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澜沧县给出的答案是:让法律条文“活”起来,让司法服务“走”出去,让法治精神在土壤中生根发芽。

面对基层千头万绪的矛盾纠纷,东回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编织一张“矛盾发现在网格、化解在基层、平安筑源头”的精细治理网,各族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全镇被划分为若干网格,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调整完善网格和微网格设置,配备网格员84名,微网格员476名,网格员由熟悉当地情况、深受群众信任的村干部或党员担任,覆盖了全域治理末梢。围绕易发多发矛盾点,网格员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这套机制将治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最末梢,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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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谦六乡,综治中心已成为维护稳定的坚强堡垒。

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谦六乡已成功化解各类“家长里短”纠纷152起,将大量矛盾消弭于萌芽。谦六乡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于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对于简单矛盾当场调解,对于复杂纠纷联动会商,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

近年来,澜沧县以政法单位为重点,立足民族地区客观实际,多部门联动,以普法促治理,在治理中普法,积极构建“多元治理+普法”基层治理新格局。

澜沧县人民法院把诉前调解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重要途径,巧妙运用“多元调解+速裁”“速裁庭+村委会”等联合调解模式,把大多数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

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以“小葫芦未检团队”工作品牌作为“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的抓手,着眼民族地区、边境地带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因素,常态化开展“以法护航,守护成长”“开学第一课”等结合本地实际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澜沧县公安局全面推动“执法执勤+普法”工作模式落到实处,把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与执法办案有机结合,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真正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澜沧县司法局优化配置法律人才资源,在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中以“服务+普法”“调解+普法”形式,真正实现普法更专业、调解更高效、服务更走心、群众更满意……

澜沧县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制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健全民族事务法治体系。强化民族特色普法宣传,采取“融媒体+民族团结进步”模式,运用新媒体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使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增量;依托“法治拉祜山”电视节目等平台,打造全天候法治文化传播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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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澜沧县深化“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一场场“法治进乡村”活动。司法干部、“双语”法官、公益律师组成普法小队,深入村寨集市,用“双语”解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将书面的法条转化为“偷伐林木有什么后果”“彩礼纠纷怎么解决”等鲜活案例,不仅与各族群众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也让普法宣传更加接地气、有温度、入人心,打通法律法规走近各族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点亮了法治“引路灯”。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法治边关行”“巡回法庭走边关”活动,县人民法院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开设临时法庭,公开审理相邻权、林地纠纷等典型案件,村民们围观审理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懂得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道理。一场庭审就是一堂最生动的法治公开课,2023年以来澜沧县举办法治宣传3.2万余场次,覆盖95万余人次,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持续增强。

知法方能守法,普法必须先于执法。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澜沧县将法治的刚性、网格的韧性与调解的柔性完美结合,为各族儿女共同繁荣发展营造了一个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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