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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非法金融活动线索的通知书
来源:澜沧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时间:2025-12-01 阅读: |
全县广大父老乡亲: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频发,不法分子往往打着“高息投资”“养老理财”“保险代理”“贷款中介”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导致不少家庭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 非法集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以“高息理财”“保本理财”“年化收益率超10%”等为噱头,承诺固定回报、到期还本付息的; 2. 以“投资返利”“消费返利”“购物返现”等名义,要求参与者投入资金后按比例返利,且返利来源与经营活动无关的; 3. 以“P2P网贷”“虚拟货币投资”“区块链理财”“元宇宙”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开展金融诈骗活动; 4. 以“养老服务”“健康养生”“文旅项目”“乡村振兴投资”等为幌子,通过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群体投入资金的; 5. 以“私募股权”“众筹融资”“基金募集”“互助基金”“农民合作社”等名义,未取得相应资质却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的; (二)无资质金融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黑灰产代理退保行为,诱导消费者退保正规保险产品,收取高额手续费,进而推荐“高收益”非法金融产品; 2.非法贷款中介活动,无资质从事贷款中介,暴力催收、虚假宣传“无抵押、低利息、快速放款、秒批贷款”,收取高额“砍头息”“服务费”,甚至实施“套路贷”“高利贷”。 3. 未经许可开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金融业务; 4. 无资质从事证券、期货、基金、外汇等交易代理,或利用虚假平台开展非法金融交易; 5. 擅自使用“金融”“理财”“财富管理”“贷款”“保险”“融资”等涉金融字样,变相开展金融业务; 6.其他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金融业务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如发现以上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879-7222491 举报邮箱: lcxdfb@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澜沧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澜沧县财政局) 三、举报注意事项 1. 举报线索应真实、准确、具体,尽可能提供非法金融活动主体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具体行为、相关证据材料等关键信息,便于核查处置。 2. 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次举报实行保密制度,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温馨提醒 1.高息诱惑是陷阱,保本保息多骗局。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2.投资前要“三查”:查机构资质、查业务范围、查资金去向; 3.养老投资要慎重,多与家人商量,必要时可咨询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或派出所; 4.贷款请走正规渠道,勿轻信“黑中介”“内部渠道”,避免陷入“套路贷”。 金融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需要全民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守护我们的“钱袋子”,共建平安、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 特此告知。 澜沧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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